航空客運銷售代理
民航總局1993年頒布實行的《民用航空銷售代理業管理規定》第三條指出: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是指受民用航空運輸企業委托,在約定的授權范圍內,以委托人名義代為處理航空客貨運輸銷售及其相關業務的營利性行業。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人是指從事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的企業。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根據其所代理的產品不同,分為航空旅客運輸銷售代理(簡稱客運銷售代理)和航空貨物運輸銷售代理(簡稱貨運銷售代理)。
- 詞條目錄
- 1.1 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定義
- 1.2 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分類
- 2.1 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管理體制
- 2.2 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主要政策
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定義及分類
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定義
民航總局1993年頒布實行的《民用航空銷售代理業管理規定》第三條指出: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是指受民用航空運輸企業委托,在約定的授權范圍內,以委托人名義代為處理航空客貨運輸銷售及其相關業務的營利性行業。
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人是指從事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的企業。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根據其所代理的產品不同,分為航空旅客運輸銷售代理(簡稱客運銷售代理)和航空貨物運輸銷售代理(簡稱貨運銷售代理)。
前瞻報告研究民航客運銷售代理業,專指受民用航空運輸企業委托,在約定的授權范圍內,以委托人名義代為處理航空旅客運輸銷售及其相關業務的營利性行業。民航客運銷售代理人,是指從事民航客運銷售代理業的企業。
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分類
(1)按照代理業務范圍,民航客運銷售代理業可分為下列兩類:
一類客運銷售代理業,經營國際航線或者香港、澳門、臺灣地區航線的民用航空客運銷售代理業務。一類客運銷售代理人的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150萬元,需由民航總局審批,一類代理企業數量較少。
二類客運銷售代理業,經營國內航線除香港、澳門、臺灣地區航線外的民用航空客運銷售代理業務。二類客運銷售代理人的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50萬元,由民航地區管理局審批,二類代理企業數量眾多。
(2)按企業經營規模分
按企業經營規模,代理人可分為大型代理、中型代理、小型代理。大型代理人,年機票銷售額達億元人民幣以上,一般企業組織機構較為健全,從業人員幾十名以上。中型代理人,年機票銷售額達千萬元人民幣以上,一般從業人員十名以上。小型代理人,年機票銷售額一千萬人民幣以下,從業人員僅數名。銷售代理市場中,中型和小型代理人占大多數,大型代理人較少,但大型代理人所占的市場份額較大。
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政策環境分析
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管理體制
中國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的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及其各地區分支機構。
中國民航局及其各地區分支機構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和制定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戰略;編制民航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全行業綜合統計和信息化工作;負責航空客運市場的宏觀管理等。
中國航空客運銷售代理業的行業自律管理組織為中國航空運輸協會。中國航協的主要職責是:組織制定自律性行規行約;負責產業及市場研究、對會員企業的公共服務、行業自律管理以及代表會員企業向政府部門提出產業發展建議與意見;組織和參與行業統計、調查;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維護行業內的公平競爭,協調會員關系等服務性工作。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還負責二類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格認定工作,并進行監督檢查和受理相關投訴。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是一個由世界各國主要航空公司組成的國際性組織,其宗旨是促進安全、準時和經濟的航空運輸業的發展,扶持航空商業并研究與之相關的問題。對代理企業而言,國際航協主要負責BSP計劃的運營、維護和管理,其在中國業務主要由國際航協北京辦事處負責。
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主要政策
航空客運銷售代理業的主要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標準如下表(在采用電子商務模式開展業務時需同時遵守電子商務所涉及的法規、政策)。
名稱及實施(頒布)年份 | 說明 | 頒布單位 |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2007年) | 提出重點發展現代服務業,規范提升傳統服務業,優化行業結構,提升技術結構,全面提高服務業發展水平;優先發展運輸業,提升物流的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 | 國務院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 | 該意見旨在強調扶持服務中小企業電子商務平臺建設,解決中小企業在投資、人才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促進中小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提高商務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推進中小企業信息化。 | 國務院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2000年) | 該條例是電子商務行業的基礎性行政法規,從事電子商務平臺運營的企業需根據規定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方可從事經營。 | 國務院 |
《國家計委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定價目錄》(2001年) | 該目錄規定民航運輸價格及折扣幅度(含機場收費)由國家計委及有關部門指導定價。 |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 |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2000年) | 該辦法旨在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 | 信息產業部 |
《關于改變國內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手續費管理方式的通知》(2008年) | 該通知將銷售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改為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原則下,由航空公司與銷售代理企業就手續費支付標準、支付條件、獎勵辦法及管理辦法簽訂委托代理合同。 | 民用航空局 |
《中國民用航空電子客票暫行管理辦法》(2008) | 該辦法旨在規范中國民用航空旅客運輸電子客票管理,維護市場秩序,保障航空運輸消費者、航空運輸企業和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的合法權益。 | 民用航空局 |
《中國民用航空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2006年) | 該規劃主要圍繞建設民航強國戰略目標,主要闡明行業發展基本思路,明確重點發展領域,制定政策措施。 | 民用航空局 |
《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2007年) | 該規劃從獨立產業規劃發展角度出發,強調以大力發展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為切入點,培育龍頭企業,發展新型服務,擴大服務領域;鼓勵中小企業積極運用電子商務平臺,開展在線銷售、采購等生產經營活動,降低中小企業在投資、技術等方面的風險,提高生產經營和流通效率。 | 發改委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
《中國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格認可辦法關于互聯網銷售活動的補充規定》(2008年) | 該規定對航空運輸代理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互聯網開展的航空客、貨運銷售代理的相關活動進行了規定。 |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 |
《<中國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格認可辦法>的補充規定》(2007年) | 該規定允許香港、澳門航空銷售代理企業在內地設立合資、合作或獨資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并規定了其應履行的相關程序。 |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 |
《中國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格認可辦法》(2006年) | 該辦法規定了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格認可機構、認可條件、認可程序等相關規范要求。 | 航空運輸協會 |
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發展狀況分析
從長期來看,隨著世界經濟的增長和國際貿易的增加,以及旅游市場的不斷增長,航空客運需求保持穩定增長是可以預期的,空中客車公司發布報告,預測未來20年民航客運需求以平均每年4.9%的速度增長,在20年內增長將近3倍,達到60億人次左右;未來20年,民航客運的最大需求將來自亞太地區,其中中國和印度將是最大的潛在市場,占全球民用客運總需求量的31%,其次是北美地區和歐洲。世界總人口數量以及世界級的大城市的數量將繼續增加,不可避免地將導致世界航空客運市場的需求更多地集中于某些超大型城市,這種趨勢將導致超大型城市航空樞紐港地位的確立和強化。世界航空客運業的高速發展,是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保持高速發展的基礎和保證。目前,全球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市場容量約為150-200億美元,是國內市場容量的近10倍。
巨大的國際市場容量催生了一批國際商旅服務公司,如在納斯達克上市的Expedia商務旅行公司和芝加哥的在線旅游服務公司。兩公司均為在線旅游公司,主要提供機票銷售、酒店預訂、租車、景點、旅游保險和其他旅游產品和服務。
根據中國民航局預測,到2020年旅客運輸量將達到7.7億人次左右,中國航空客運市場將在未來十年,保持年復合增長率為12.27%的發展速度。航空客運市場的持續增長,上游行業供給的增大及下游最終消費者出行方式的升級將有利于票務代理行業的快速發展。航空客運銷售代理收入來源包括國內和國際航線機票銷售收入。
按目前機票市場的通行做法,機票代理商根據各大航空公司放出的機票價格直接銷售給乘客。對于國內航線,航空公司一般是按照(3+X)%的模式將傭金返還給機票代理商;而國際航線的機票相對復雜,不同的航空公司所規定的傭金比例不同。
3+x:航空公司給額度,賣出這個張數就3%,超過一定額度就從3%提升到票面價的5%或者10%,按年計算。在機場代理市場上,傭金制已經存在很長一段,而其中也經歷了多種變革,但盡管如此,直到現在航空公司與機票代理商之間還是在沿用"3+X"的傭金支付方式。
近年來,機票代理費用一直在不斷下調,從9%、7%、5%降至現在的3%。但即便如此,代理商靠分銷機票賺得的傭金仍然十分可觀。數據顯示,2009年國內航空公司的出票總額已達2000億元,按照平均90%的代理份額,以及一張機票3%的傭金計算,一年下來,光是付給分銷商的代理費,總額就高達50多億元。
具體內容詳見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3-2017年中國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市場調研與戰略轉型分析報告》。
航空客運銷售代理行業國內領先企業
深圳市騰邦國際票務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航空服務有限公司
北京外航服務公司
西部機場集團航空服務有限公司
大連國翔航空旅游服務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航航空服務有限公司
攜程旅行網
藝龍旅行網
同程網
芒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