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是指在規定的專業活動范圍內,接受中外當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種法律服務;負責具體分配和指導所屬律師的業務工作;根據需要,經司法部批準,可設立專業性的律師事務所,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可按專業分工的原則在內部設置若干業務組。
律師事務所市場定義與分類
律師事務所是指在規定的專業活動范圍內,接受中外當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種法律服務;負責具體分配和指導所屬律師的業務工作;根據需要,經司法部批準,可設立專業性的律師事務所,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可按專業分工的原則在內部設置若干業務組。
訴訟業務是律師事務所的一項傳統業務,訴訟業務的法律內容包括法律事實的確定和法律適用兩個部分;律師依據基本的訴訟思維框架確定具體的訴訟方案達到獲得委托人認可的訴訟結果的法律活動過程。
很多訴訟業務是非訴訟業務不完善的結果。例如,外商投資企業股東之間發生糾紛而致訴訟,就需要知道外商投資企業是如何組建的,特別是外商投資企業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如何設定的,這些往往屬于非訴訟業務的范圍。非訴訟業務的很多操作方式對于訴訟雙方的權利義務具有直接的影響。
非訴訟業務,與訴訟業務相對應,是指律師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在其職權范圍內為當事人處理不與法院、仲裁委員會發生關聯的法律事務。非訴訟業務主要由咨詢、代書服務、專項法律服務和法律顧問服務及其他服務組成。
非訴訟業務 | 具體服務 |
咨詢及文書服務 | 1)法律咨詢及代寫訴訟文書。這是每個律師都會涉及的非訴訟業務,律師代書包括:訴訟文書,包括起訴狀、答辯狀、上訴狀、申訴狀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包括委托書、遺囑等;非法律事務文書。 |
2)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法律意見書是指律師應當事人之委托,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根據委托人所提供的事實材料,正確運用法律進行分析和闡述,對相關事實及行為提出的書面法律意見。律師函是指委托應當事人之委托,以律師事務所或律師的名義,向委托人指定的當事人發送就相關事務進行聲明的函件。 | |
專項法律服務 | 1)公司專項法律服務。包括企業的設立和解散的相關事務,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中的一般法律事務,投資及項目開發、金融融資、公司證券業務、收購與兼并、企業的租賃、承包、托管、知識產權、勞動人事等特別法律事務。 |
2)建筑與房地產專項法律服務。包括創設公司階段中的計劃擬定、談判參與、報審文書準備、代為報批等事務;土地使用權取得階段土地征用、國有土地出讓、轉讓中的涉法事務;拆遷階段的文書處理、糾紛解決、文件報送等事務;工程建設階段中招投標文書的準備、起草、審核及工程和設備合同履行的監督等事務;房地產經營階段中的銷售、出租、抵押融資等環節的事務;物業管理階段中的相關事務等。 | |
3)金融、證券、保險專項法律服務。包括金融機構法律顧問服務,存、貸款法律服務,票據、信托、外匯法律服務,期貨、債券法律服務,租賃法律服務,國際結算、國際融資法律服務,保險法律服務,以及涉及信用卡、電子銀行、網上支付、外資金融保險機構的設立等領域的法律服務。 | |
4)知識產權專項法律事務。包括知識產權申報代理,產權管理協助,產權轉讓代理,專項知識產權代理,權屬代理,侵權代理,技術對比咨詢,糾紛代理,提供以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技術合同法、信息網絡法、商業秘密法、不正當競爭法、反傾銷法等為主要內容的全方位知識產權法律服務。 | |
5)商賬管理,非訴催收事務。 | |
6)刑事非訴業務的核心是以避免多發性刑事案件為導向,包括多種類型職務犯罪、特定行業領域犯罪等。針對這些犯罪主體和涉嫌犯罪的主要特點,制定預防性措施,減少此類犯罪的發生。 | |
法律顧問業務 | 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律顧問,既為法律顧問,主要負責的還是非訴事務,公民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所以聘請法律顧問,就是為了避免訴訟事務的產生,使自身的行為更加符合法制規定。 |
其他非訴訟法律業務 | 1)商務資信調查。包括自然人戶籍證明、婚姻狀況、房產登記、船舶登記、抵押登記、工商登記、工商年檢、分支機構、投資方、債權、債務、投資、資產等情況的調查。 |
2)律師見證。接受當事人委托或經各方當事人同意,以律師事務所及經辦律師的名義,對當事人的申請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予以證明。本服務遵循三大原則:直接原則、公平原則、對強制公證的行為不能予以見證原則。 | |
3)律師代辦公證。是指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托,代為辦理有關公證事宜的一種非訟法律事務。 | |
4)律師陪購。包括審驗商品房的開發、銷售資格;審查簽訂購房合同;審查房屋交付情況;解決糾紛爭議;代理合同、協議的談判、協商、草擬、審查、修改等。 |
律師事務所市場發展環境分析
根據律師事務所不同的組織形式,我國有對應的事務所管理辦法,具體如下所示。
規章 | 相關規定 |
《合伙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針對合伙律師事務所的權利與義務,《辦法》中做了具體規定:合伙人享有下列權利:(1)參加合伙人會議,行使表決權;(2)推選或者被推選為律師事務所主任或者管理機構的負責人;(3)提請修改合伙協議、律師事務所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4)監督合伙人會議決議的執行,監督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活動;(5)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退出合伙;(6)依照合伙協議對律師事務所的財產擁有所有權和收益分配權;(7)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權利。合伙人承擔以下義務:(1)依照合伙協議履行相關監督和管理職責;(2)遵守合伙協議、律師事務所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3)執行合伙人會議的決議;(4)對本所聘用律師進行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對其執業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5)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6)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 |
《國資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不得從事其他任何經營性活動。針對國資所的權利與義務,《辦法》中做了具體規定: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有下列權利:(1)制定律師事務所的發展規劃;(2)制定律師事務所的規章制度;(3)決定律師事務所內部機構的設置,分工;(4)決定錄用,辭退律師和其他工作人員;(5)決定律師事務所的內部分配;(6)修改律師事務所的章程。設立和律師事務所的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事務所行使以下職權:(1)審查律師事務所的年度預決算方案;(2)對律師事務所的財務活動進行審計監督;(3)任免律師事務所主任;(4)決定律師事務所的合并,分立和撤銷;(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權。 |
《合作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合作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不得從事其他任何經營性活動。針對合作人的權利與義務,《辦法》中做了具體規定:合作人享有下列權利:(1)參加合作人會議,對律師事務所的重大事務行使表決權;(2)擔任律師事務所職務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3)監督合作人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4)律師事務所終止時,依章程規定參加律師事務所剩余財產的分配;(5)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合作人承擔以下義務:(1)執行合作人會議的決議;(2)遵守律師事務所的規章制度;(3)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
目前中國律師業的發展己從買方市場轉入賣方市場,律師的競爭從生存階段逐步轉移到發展階段。隨著競爭的加劇,全國市場和區域市場都呈現出不同的特點。律師的競爭趨于白熱化、多元化、全面化,律師業的全面競爭已經開始,并沿著專業化、規模化、品牌化、國際化等方向不斷向縱深的推進。
從總的方面來說,全國市場的競爭表現以金融、證券、上市、兼并收購、知識產權等專業性較強的高端非訴訟業務為主,傳統訴訟業務為輔的趨勢。
律師事務所市場發展狀況分析
截至2012年底,中國(不含港澳臺地區)律師數量為232384名,律師平均年增長速度為9.1%。目前我國每1萬人口平均擁有1.6名律師。人口律師比最高的是北京市,每1萬人口擁有11.7名律師。
截至2012年底,中國律師事務所數量為19361家,律師事務所平均年增長速度約為6%。律師事務所形式主要有合伙所、個人所和國資所三種,其中合伙所是最主要的執業機構形式,共為13835家,占律師執業機構的71.5%;個人所數量為3993家,占律師執業機構的20.6%;國資所數量為1504家,占律師執業機構的7.8%。
具體內容詳見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4-2018年中國律師事務所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國際律師事務所市場知名企業
安慶國際法律事務所(Akin Gump Strauss Hauer & Feld LLP)
安理國際法律事務所(Allen and Overy LLP)
Ashurst法律事務所
澳大利亞萬世基法律事務所(Mallesons Stephen Jaques)
美國佳利律師事務所(Cleary Gottlieb Steen & Hamilton LLP)
英國高偉紳律師事務所(Clifford Chance)
中國律師事務所市場領先企業
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
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
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
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
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
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