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場館
體育場館是進行運動訓練、運動競賽及身體鍛煉的專業性場所。它是為了滿足運動訓練、運動競賽及大眾體育消費需要而專門修建的各類運動場所的總稱。體育場館主要包括對社會公眾開放并提供各類服務的體育場、體育館、游泳館,體育教學訓練所需的田徑棚、風雨操場、運動場及其他各類室內外場地,群眾體育健身娛樂休閑活動所需的體育俱樂部、健身房、體操房和其他簡易的健身娛樂場地等。
- 詞條目錄
- 2.1 體育場館行業政策環境
- 2.2 體育場館行業技術環境
體育場館的定義及分類
體育場館的定義
體育場館是進行運動訓練、運動競賽及身體鍛煉的專業性場所。它是為了滿足運動訓練、運動競賽及大眾體育消費需要而專門修建的各類運動場所的總稱。體育場館主要包括對社會公眾開放并提供各類服務的體育場、體育館、游泳館,體育教學訓練所需的田徑棚、風雨操場、運動場及其他各類室內外場地,群眾體育健身娛樂休閑活動所需的體育俱樂部、健身房、體操房和其他簡易的健身娛樂場地等。
體育場館的分類
我國體育場館按照其規模和用途可以分為如下3類:
類別 | 主要內容 |
大型綜合類體育場館 | 這類場館的特點是:規模大,占地面積廣,帶有能容納很多觀眾的看臺,能承辦各類大型國內外比賽,同時能滿足各種娛樂以及健身休閑的需求,一般是同時具有室外體育場和室內體育館。典型案例是國家體育中心。 |
中型單獨體育場/體育館 | 這類場館的特點是:規模較小,一般沒有觀眾看臺或者很少,主要是為訓練、教學、簡單的比賽或者娛樂活動所使用的。學校、企業的體育場館屬于這類。 |
小型的專門的體育場館 | 其特點是:規模小,功能單一,主要滿足某一項目活動和娛樂的需要。健身俱樂部內各項目訓練房屬于這一類。 |
體育場館行業發展環境分析
體育場館行業政策環境
為更廣泛地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增強人民體質,推動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發展,1995年6月20日,國務院發布了《全民健身計劃綱要》。
《全民健身計劃綱要》指出,要加強群眾體育的法制建設,認真執行現有體育法規,有計劃地制定并實施社會體育督導、群眾體育工作、體育社團、場地設施管理等方面的法規制度,作為體育部門要改善資金支出結構,逐步增加群眾體育事業費在預算中的支出比重,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資助體育健身活動,提倡家庭和個人為體育健身投資,引導群眾進行體育消費,拓寬體育消費領域,開發適應我國群眾消費水平的體育健身、康復、娛樂等市場;要把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堅持群眾體育與競技體育協調發展的方針,以普遍增強人民體質為重點,加強領導,統籌規劃,切實抓出成效體育場地設施建設要納入城鄉建設規劃,落實國家關于城市公共體育設施用地定額和學校體育場地設施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體育場地設施或挪作它用,各種國有體育場地設施都要向社會開放,加強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并且為老年人、兒童和殘疾人參加體育健身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2010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意見,政府將從多方面幫助體育產業拓展融資渠道,從而使得2020年我國體育產業具備相當規模。
《意見》共明確了六大任務,分別是:發展體育健身市場;開發體育競賽和體育表演市場;積極培育體育中介市場;做大做強體育用品業;大力促進體育服務貿易和協調推進體育產業與相關產業互動發展。值得注意的是,意見特別提到要促進體育產業與文化、旅游、電子信息等相關產業的復合經營,促進體育旅游、體育出版、體育媒介、體育廣告、體育會展、體育影視等相關業態的發展。
此外,《意見》還提出:政府將通過拓寬體育產業發展資金來源渠道,安排補助資金;對于符合條件的體育類非營利組織采取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經費補助或政策優惠;督促各級政府合理規劃和布局公共體育設施;加強對體育組織、體育賽事和活動名稱、標志等無形資產的開發,依法保護知識產權;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完善監督管理機制;鼓勵多方投入,開展各類體育教育培訓,多渠道培養既懂經濟又懂體育的復合型體育產業管理人才等方式促進體育產業發展,以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體育骨干企業和企業集團,形成一批有中國特色和國際影響力的體育產品品牌;建立以體育服務業為重點,門類齊全、結構合理的體育產業體系和規范有序、繁榮發展的體育市場;形成多種所有制并存,各種經濟成分競相參與、共同興辦體育產業的格局;形成與國際接軌、管理規范、充滿生機活力的體育社會組織體系;居民人均體育消費顯著增加,體育服務貿易較快發展,體育產業從業人數占全社會就業人數比例明顯提高,體育產業增加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所占比重明顯提高;形成體育公共服務與市場服務相互結合、體育事業與體育產業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
體育場館行業技術環境
技術因素對體育場館布局的影響主要表現為場館建設的技術水平以及人們對場館功能的要求上。在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和技術較為發達的地區,布局更多高規格、多功能的體育場館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我國體育場館的建設多應用了高科技的材料及運動設施,如北京奧運會場館、廣州亞運會場館及即將舉辦的深圳大運會場館的建設都用到了高科技材料的基礎服務設施以及賽事專用儀器設備等,能為運動員提供更專業的服務,更良好的比賽環境,也能更大程度地帶動我國整體體育運動水平的提升。
在"國家重點產業專利信息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hinaip.com.cn/)中輸入"體育場館"一詞進行檢索,截至2013年8月,共有體育場館相關專利43條,具體專利名稱如下:
資料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圖表3:體育場館相關專利情況
體育場館行業發展狀況分析
2005年1月正式公布的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結果(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于2014年1月正式啟動)顯示,截至2003年12月31日,我國共有各類體育場地850080個,其中標準體育場地為547178個,非標準體育場地為302902個,占地總面積為22.5億平方米,建筑面積為7527.2萬平方米,場地面積為13.2億平方米。普查的64種標準體育場地中,體育場、體育館、游泳館、跳水館等大型體育場館共5680個,占標準體育場地總數的1.0%,占全國體育場地總數的0.69%。
1959年,第一屆全運會召開,新中國十大建筑之一的工人體育場建成;上世紀90年代,隨著北京亞運會的舉辦,國家奧體中心等體育場館相繼落成;2008年至今,北京奧運會、廣州亞運會、深圳大運會等重要賽事陸續在中國舉辦,鳥巢、水立方、廣州66個場館群,深圳大運中心等相繼建成。伴隨著重要體育賽事在中國舉辦,中國體育場館也獲得飛速發展。
從第五次全國體育及相關產業專項調查的數據來看,2007年具有獨立法人形態的體育場館業從業機構為583家(15省市)。在現有從業機構中,執行行政事業會計制度的占88%,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僅占12%,這表明在我國當前體育場館業從業機構以事業單位為主,企業從業機構較少。
行業財務指標、經濟指標、效益指標等更多內容詳見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3-2017年中國體育場館行業運營模式與發展前景分析報告》。
中國領先體育場館分析
首都體育館
國家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體育場
北京職工體育服務中心工人體育場
首鋼體育發展有限公司籃球中心
海淀區綜合訓練館
中國領先體育場館運營企業分析
上海東亞體育文化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體育之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中體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體育產業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五棵松體育場館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思強體育場館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國家體育場有限責任公司
深圳市大運中心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奧林匹克實業開發公司
北京北奧大型文化體育活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