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服務熱線400-068-7188

網絡金融

簡體 | 繁體 | 分享 | e 100
編輯次數: 6 次  更新時間: 2015-07-23 17:24:15
參考資料:
中國金融行業創新趨勢與企業發展戰略分析報告

所謂網絡金融,又稱電子金融(e-finance),是指基于金融電子化建設成果在國際互聯網上實現的金融活動,包括網絡金融機構、網絡金融交易、網絡金融市場和網絡金融監管等方面。從狹義上講是指在國際互聯網(Internet)上開展的金融業務,包括網絡銀行、網絡證券、網絡保險等金融服務及相關內容;從廣義上講,網絡金融就是以網絡技術為支撐,在全球范圍內的所有金融活動的總稱,它不僅包括狹義的內容,還包括網絡金融安全、網絡金融監管等諸多方面。它不同于傳統的以物理形態存在的金融活動,是存在于電子空間中的金融活動,其存在形態是虛擬化的、運行方式是網絡化的。

所謂網絡金融,又稱電子金融(e-finance),是指基于金融電子化建設成果在國際互聯網上實現的金融活動,包括網絡金融機構、網絡金融交易、網絡金融市場和網絡金融監管等方面。從狹義上講是指在國際互聯網(Internet)上開展的金融業務,包括網絡銀行、網絡證券、網絡保險等金融服務及相關內容;從廣義上講,網絡金融就是以網絡技術為支撐,在全球范圍內的所有金融活動的總稱,它不僅包括狹義的內容,還包括網絡金融安全、網絡金融監管等諸多方面。它不同于傳統的以物理形態存在的金融活動,是存在于電子空間中的金融活動,其存在形態是虛擬化的、運行方式是網絡化的。它是信息技術特別是互聯網技術飛速發展的產物,是適應電子商務(e- commerce)發展需要而產生的網絡時代的金融運行模式。

定義

網絡金融的發展是網絡經濟和電子商務發展的內在規律所決定的,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加以分析。完整的電子商務活動一般包括商務信息、資金支付和商品配送三個階段,即為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三個方面。

在央行劃定的互聯網金融范圍中,互聯網支付、基金銷售、P2P網絡借貸、網絡小額貸款、眾籌融資和金融機構的創新性互聯網平臺都屬于其行列,尤其以融合了互聯網、小額信貸等創新技術和金融運作模式的P2P金融更是創新的網絡金融產品,它借助一個安全可靠的平臺,讓有錢要投資的人能直接找到需要錢想貸款的人,平臺在提供相關的條件審核、安全監管和管理費用后,促成雙方的合作,實現三方共贏,互惠互利。搜狐投資的搜易貸、中國平安投資的陸金所等均屬于此類產品平臺,根據央行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4》,中國的互聯網金融已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特征

業務創新

網絡金融以客戶為中心的性質決定了它的創新性特征。為了滿足客戶的需求,擴大市場份額和增強競爭實力,網絡金融必須進行業務創新。這種創新在金融的各個領域都在發生,比如在信貸業務領域,銀行利用互聯網上搜索引擎(Search Engine)軟件,為客戶提供適合其個人需要的消費信貸、房屋抵押信貸、信用卡信貸、汽車消費信貸服務;在支付業務項域,新出現的電子賬單呈遞支付業務 (EBPP,Electronic Bill Presentment & Payment)通過整合信息系統來管理各式賬單(保險單據、賬單、抵押單據、信用卡單據等)。

在資本市場上,電子通訊網絡(ECNs,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為市場參與提供了一個可通過計算機網絡直接交換信息和進行金融交易的平臺,有了ECNs,買方和賣方可以通過計算機相互通訊來尋找交易的對象,從而有效地消除了經紀人和交易商等傳統的金融中介,大大降低了交易費用。

管理創新

管理創新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金融機構放棄過去那種以單個機構的實力去拓展業務的戰略管理思想,充分重視與其他金融機構、信息技術服務商、資訊服務提供商、電子商務網站等的業務合作,達到在市場競爭中實現雙贏的局面。另一方面,網絡金融機構的內部管理也趨于網絡化,傳統商業模式下的垂直官僚式管理模式將被一種網絡化的扁平的組織結構所取代。

市場創新

由于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金融市場本身也開始出現創新。一方面,為了滿足客戶全球交易的需求和網絡世界的競爭新格局,金融市場開始走向國際聯合,如2000年4月英國倫敦證券交易所、德國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宣布合并。另一方面,迫于競爭壓力一些證券交易所都在制定向上市公司轉變的戰略,因為作為公開上市的公司,交易所將可以利用股票資金以更富有創意的方式與其他的交易所、發行體、投資者及市場參與者建立戰略合伙關系和聯盟。

監管創新

由于信息技術的發展,使網絡金融監管呈現自由化和國際合作兩方面的特點:一方面過去分業經營和防止壟斷傳統金融監管政策被市場開放、業務融合和機構集團化的新模式所取代。另一方面,隨著在網絡上進行的跨國界金融交易量越發巨大,一國的金融監管部門已經不能完全控制本國的金融市場活動了。因此,國際間的金融監管合作就成了網絡金融時代監管的新特征。

風險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網絡金融的興起使得金融業變得更加脆弱,網絡金融所帶來的風險大致可分為兩類:基于網絡信息技術導致的技術風險和基于網絡金融業務特征導致的經濟風險。

第一是流動性風險。近 年來,“第三方支付加基金類”的產品不斷涌現,比如余額寶,但當中也蘊藏著期限錯配的風險,也蘊藏著貨幣市場波動、出現投資者大量贖回的風險。

第二是信用風險。由于網上“刷信用”、“改評價”的行為仍然存在,網絡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會受到影響。另外,部門互聯網平臺缺乏長期的數據積累,風險計量模型的科學性也有待驗證。所以,在互聯網金融領域,信息不對稱依舊存在。2013年,活躍的P2P平臺超過350家,全年累計交易額超過600億元,但也發生了部分平臺卷款跑路的風險事件。

第三,聲譽風險。部分互聯網機構用所謂的“預期高收益”來吸引消費者,推出高收益、實則也有風險的產品,但卻不如實揭露風險,甚至誤導消費者。

第四是信息泄露風險。閻慶民表示,互聯網金融的一大基礎,是在大數據基礎上進行數據挖掘和分析,對客戶行為進行分析,但同時也對客戶信息和交易記錄的保護提出了巨大的挑戰。一些交易平臺并未建立保護客戶信息的完善機制。

第五是技術安全風險,即IT系統安全風險。由于互聯網金融依托的是計算機網絡,網絡系統自身的缺陷、管理漏洞、計算機病毒、黑客攻擊等都會引起技術安全風險。

綜上所述,網絡金融的經濟風險與傳統金融并無本質區別,但由于網絡金融是基于網絡信息技術,這使得網絡金融拓寬了傳統金融風險的內涵和表現形式:

1.網絡金融的???術支持系統的安全隱患成為網絡金融的基礎性風險;

2.網絡金融具有比較特殊的技術選擇風險形式;

3.由于網絡信息傳遞的快捷和不受時空限制,網絡金融會使傳統金融風險在發生程度和作用范圍上產生放大效應。

存在的問題

1.經營水平不高

一是無純粹的網上金融機構,現有網上業務規模不大。有無純粹的網上金融機構是判斷一國網絡金融發展程度高低的標準之一。我國尚無純粹的網上金融機構,網上服務大多通過金融機構自己的網站和網頁提供,業務規模有限,收入水平不高,基本上處于虧損狀況;

二是網上金融業務具有明顯的初級特征。我國的網絡金融產品和服務大多是將傳統業務簡單地“搬”上網,更多地把網絡看成是一種銷售方式或渠道,忽視了網絡金融產品及服務的創新潛力;

三是網絡金融各業發展不平衡。銀行業、證券業的網絡化程度大大高于保險業及信托業,這種結構的不平衡,不僅影響到網絡金融業的整體推進,還有可能會影響網絡金融的穩定及健康發展。

2.未能進行有效的統一規劃

我國網絡金融的發展因缺乏宏觀統籌,各金融機構在發展模式選擇、電子設備投入、網絡建設諸方面不僅各行其道,甚至還相互保密、相互設防,造成信息、技術、資金的浪費和內部結構的畸形,不僅不利于形成網絡金融的發展,還有可能埋下金融業不穩定的因素。

3.立法滯后

一是與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網絡金融立法滯后。20世紀90年代,美國頒布了《數字簽名法》、《統一電子交易法》等法律,解決了電子簽名和電子支付的合法性問題。英國通過2000年5月施行的《電子通信法案》,也確定了電子簽名和電子證書的法律地位,為網絡金融的發展掃清了障礙。我國此類法律極為有限,只有《網上證券委托暫行管理辦法》、《證券公司網上委托業務核準程序》、《關于鼓勵利用INTERNET進行交易條例》等幾部法規,并且涉及的僅僅是網上證券業務的一小部分。直到2001年7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才頒布《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這個部門規章過于簡單、量化標準幾乎沒有,可操作性差;

二是與傳統金融業務健全的法律體系相比,網絡金融立法同樣滯后。面對網絡金融的發展和電子貨幣時代的到來,需要進一步研究對現行金融立法框架進行修改和完善,適當調整金融業現有的監管和調控方式,以發揮其規范和保障作用,促進網絡金融積極穩妥地發展。

4.缺乏專利意識

隨著外資金融機構加入我國網絡金融的競爭,中資金融機構的軟肋正在凸現,這個軟肋不僅僅是技術問題,而且還有意識問題。自1996年起,花旗銀行已向中國國家專利局申請了19項“商業方法類”發明專利,這些已申請專利多是配合新興網絡技術或電子技術而開發的金融服務和系統方法。目的是為了控制電子銀行的核心技術,樹立網上銀行的領導地位。盡管中國尚未批準其申請的任何一項專利,但是根據專利申請“先申請先授權”的原則,一旦中國通過相關的法律,允許申請此類專利,中資銀行進入某些市場將面臨困難,要么交納較高的專利費,要么被迫退出,甚至不得不支付罰款。即便中國不授權此類專利,當中資銀行進入美國或者其它國際市場時,則必須面對花旗的專利壁壘。截至2001年,花旗銀行總共取得的64項美國專利中,與網上銀行相關的商業方法專利占了2/3.而中資金融機構對金融產品專利保護尚無概念,更談不上制定相關的專利戰略了。

5.體制性障礙不利于深化發展

我國實行的嚴格分業經營體制或許可以降低整個體系的風險,但各金融機構不能通過多元化經營分散自身風險,并且分業體制一開始就劃分了網絡金融各業的業務范圍,削弱了它們的發展潛力,影響甚至抑制了我國網絡金融的演進。另外,金融消費者無法享受到“網絡金融超市”帶來的全方位金融服務,也造成了網絡金融效用的巨大損失。

互聯網金融企業社會責任自律聯盟,在日前由新華網主辦的“展望2015?互聯網金融企業社會責任年度峰會”上宣布成立,同時發布了互聯網金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白皮書。

當前,隨著大數據、云計算、社交網絡、通訊技術的發展,我國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呈現多元化趨勢。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不僅需要創新,還需要監管和自律。為引導互聯網金融企業切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峰會上啟動了“互聯網金融企業社會責任自律聯盟、互聯網金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白皮書”項目。并發布了“2014年度互聯網金融網絡輿情關注度排行”、“2014年度互聯網金融在線平臺用戶體驗滿意度調查報告”等。

對策

1、確立傳統金融與網絡金融并行發展的戰略。

2、建立專門的指導和管理機構。

3、加快網絡金融立法。

4、造就復合型金融人才。

5、改革分業管理體制。

文章評價COMMENT

還可以輸入2000個字

評論載入中...

研究員周關注榜

 
 
AAPP
前瞻經濟學人APP下載二維碼

下載前瞻經濟學人APP

關注我們
前瞻產業研究院微信號

掃一掃關注我們

我要投稿

×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