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
家具制造,是指用木材、金屬、塑料、竹、藤等材料制作的,具有坐臥、憑倚、儲藏、間隔等功能,可用于住宅、旅館、辦公室、學校、餐館、醫院、劇場、公園、船艦、飛機、機動車等任何場所的各種家具的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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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家具行業相關政策動向
- 2.2 家具行業主要發展規劃
家具行業定義及分類
家具行業定義
家具制造,是指用木材、金屬、塑料、竹、藤等材料制作的,具有坐臥、憑倚、儲藏、間隔等功能,可用于住宅、旅館、辦公室、學校、餐館、醫院、劇場、公園、船艦、飛機、機動車等任何場所的各種家具的制造。
根據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4754-2011),家具制造業國統局代碼為C21。行業下有五個子行業,分別是木質家具制造(C2110)、竹、藤家具制造(C2120)、金屬家具制造(C2130)、塑料家具制造(C2140)和其他家具制造(C2190)。
家具產品分類
家具行業產品包括各種床、桌、椅、凳、柜、箱、架、沙發、屏風等。按材質的不同,行業產品可分為5大類:木質家具;竹、藤家具;金屬家具;塑料家具和其他家具。其產品小類分別如下:
分類 | 介紹 |
木質家具 | 指以天然木材和木質人造板為主要材料,配以其他輔料(如油漆、貼面材料、玻璃、五金配件等)制作而成的各種家具。 |
◆ 包括:框式結構、板式結構、組合拆裝式結構、以及彎曲木等結構的各種木質家具;帶軟墊的木制框架坐具;木制床架。 | |
◆ 不包括:床墊、椅墊。 | |
竹、藤家具 | 指以竹材和藤材為主要材料,配以其他輔料制作而成的各種家具。 |
◆ 包括:竹家具;藤家具;竹制床架。 | |
◆ 不包括:床墊。 | |
金屬家具 | 指支(框)架及主要部件以鑄鐵、鋼材、鋼板、鋼管、合金等金屬為主要材料,結合使用木、竹、塑等材料,配以人造革、尼龍布、泡沫塑料等其他輔料制作而成的各種家具。 |
◆ 包括:全鋼家具,鐵藝家具;鋼木(竹、塑)家具;輕金屬家具;金屬框架坐具:飛機用坐具、機動車輛用坐具、可調高度的轉動坐具、帶軟墊的金屬框架坐具等;金屬文件柜、金屬文件架等;金屬制床架。 | |
◆ 不包括:床墊、椅墊;保險柜、保險箱、現金契據收藏箱等;廚房調理、衛生用和清潔盥洗用的各種金屬用具。 | |
塑料家具 | 指用塑料管、板、異型材加工或用塑料、玻璃鋼(即增強塑料)直接在模具中成型的家具。 |
包括:以塑料材料制作的各種家具;玻璃鋼(增強塑料)家具;露天用塑料椅、桌子。 | |
其他家具 | 指主要由彈性材料(如彈簧、蛇簧、拉簧等)和軟質材料(如棕絲、棉花、乳膠海綿、泡沫塑料等),輔以繃結材料(如繃繩、繃帶、麻布等)和裝飾面料及飾物(如棉、毛、化纖織物及牛皮、羊皮、人造革等)制成的各種軟家具;以玻璃為主要材料,輔以木材或金屬材料制成的各種玻璃家具,以及其他未列明的原材料制作的各種家具。 |
包括:軟體家具(包括不用支架的全軟體家具),如沙發、床墊、褥墊、椅墊等各種軟墊;玻璃家具,如玻璃茶幾、玻璃餐桌、玻璃柜等;繃床等上述未列明的其他家具;家具、坐具零件。 |
家具行業政策環境分析
家具行業相關政策動向
時間 | 政策 | 內容 |
2010年11月 | 《常用實木鑒別手冊--地板卷》 | 該鑒別手冊附有相應的103種/類鑒定報告,同時專門制作了樣板箱,內含50個實木地板主要樹種用材的實木樣板。它將為我國實木地板的生產、銷售、使用和監管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為實木地板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
2011年9月 | 國家新版《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修訂 | 由國家質量監督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共同發布,明確地對"實木類家具"、"人造板類家具"、"綜合類木家具"進行具體定義,家具廠家的生產和消費者的選購都因此有了最權威的指導。 |
2012年8月 | 《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 | 標準明確了兒童家具的適用的年齡段為3至14歲,除對兒童家具的尖角、突出部位、孔穴、縫隙大小、穩定性能等方面都作出明確規定,還對包括甲醛、可溶性重金屬在內的10種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作出了嚴格限制。甲醛釋放量延續原來的限量要求,重金屬方面增加了銻、砷、鋇、硒四種重金屬的含量要求,紡織和皮革等面料中偶氮(可分解芳香胺)被禁用,塑料制品中的鄰苯二甲酸酯也進行了相應的含量限制。 |
2012年9月 | 《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 | 標準中規定,家具可在溫度23、濕度45%的恒溫恒濕狀態下進行整體檢測。一旦新國標出臺,沙發、床墊等也可按照此方法進行非破壞檢測。 |
2012年10月 | 《紅木商用名稱》與《紅木制品等級》兩項標準 | 標準實施可以加強對紅木行業的規范管理,建立與國外紅木進出口制度相對應的體系,弘揚紅木文化,避免因紅木商用名稱混亂而造成的糾紛與爭端,使我國紅木行業得到健康穩定發展,同時切實保護生產者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
家具行業主要發展規劃
方面 | 內容 | |
發展目標 | 在十二五期間, | |
1)我國家具產值和家具產量保持每年15%左右的增長速度。 | ||
2)我國家具家具??口保持年增長12%的速度。 | ||
3)家具行業將進一步完善家居產業鏈,優化產業結構,逐步實現專業化分工。 | ||
4)家具行業提高家具生產企業的整體管理水平,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家具附加值。 | ||
5)加強家具產業基地建設,在全國建成100個具有一定產業規模家具產業基地。 | ||
主要任務 | 人才培養 | 結合家具行業的實際需求,加大企業產品開發設計、市場銷售及主要技術工種的人才培訓力度;培養一批企業急需的技術型、知識型和復合型人才,提高企業各類人才的比重,使人才結構更趨合理;強化行業人才隊伍的整體建設,實施高、中、初級梯次發展戰略。 |
品牌建設 | 加快實施品牌戰略,提升家具行業整體的品牌意識,增加各地區的國家級和省級名牌、馳名和著名商標的數量,扶植部分國家級名牌轉變為國際名牌,擴大名優產品的覆蓋面和市場占有率。 | |
拓展市場 | 實行“內外并舉、兩條腿走路”,在確保現有國外主要市場份額不流失的同時,積極開拓中東、東歐、南美、東南亞、非洲等新興市場,在全國范圍的三級市場及農村市場建立合理的經營模式。 | |
推進研發 | 以自主科技創新為核心,加大對家具產品、技術、設備等的研發投入,在主要家具產業區創建國家級研發設計中心,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轉化和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實現行業內科技資源的集成與共享。 | |
產業升級 | ◆ 將企業的分工更加明確、細化,形成以少數強勢標桿企業為主,一部分企業承擔新產品設計與開發、半成品加工、裝配成品等配套職能,另一部分企業轉型擔當區域總代理、總經銷及市場推廣工作,或是直接從事市場連鎖零售的有效發展模式。 | |
◆ 加快行業整合與升級,繼續推進以“大企業為龍頭,中小企業專業分工配套”的集群發展模式,擴大重點產區與周邊地區、后發地區的合作,加強城區家具生產企業“退城出市進園”的力度。 | ||
◆ 在沿海具有家具出口優勢地區根據國際市場變化創新家具出口模式;推動東部家具制造成熟地區加速向周邊“扇狀轉移”;中西部和北部地區進一步承接沿海地區的產業轉移,建立家具制造為主的新型基地。 | ||
產業園區和家具城建設 | 家具產業園區和家具城的建設要與城市化發展戰略相結合,強化發展規劃,適度發展。將現有產業園區整合為重點發展園區、需要培育園區和需要提升園區三類,同時規劃出一定區域作為儲備發展園區。 | |
創新營銷模式 | 將家具營銷由以經銷商為主體,以賣場為流通平臺的傳統模式轉變為新型的多元立體化發展,推動家具電子商務有序發展,引導家具制造企業重新掌握產業鏈主導權。 | |
開創設計新思路 | 堅持原創設計,維護知識產權成果,運用綠色環保的新材料、新技術,借鑒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創新思路,增加新鮮元素,開發功能性產品,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 | |
升級生產工藝 | 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引進國外先進設備,改進現有生產工藝,提高設備利用率和產能,實現節能、環保、可持續發展,從而打造“低碳家具”。 |
家具行業發展狀況分析
2012年,國家為了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出臺了嚴厲的調控政策,面對成交量萎縮的樓市,下游家具行業再一次遭遇考驗。面對危機,企業紛紛推出應急策略,或接連擴張以提高市場權重,或借助"低碳"政策,或將目光瞄準二次裝修,或掘金高端市場,2012年中國家具制造行業銷售收入與利潤分別增長8.95%和19.09%。國家統計局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家具行業規模以上企業數量有4412家,實現銷售額5438.90億元,實現利潤總計為344.66億元。2013年,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回暖,家具行業的經營業績也有所好轉。
狀態描述指標 | 結論 |
行業產值 | 2012年家具行業實現工業總產值5543.35億元。 |
行業銷售 | 2012年家具行業實現銷售收入5438.90億元; |
2013年家具行業實現銷售收入6462.75億元。 | |
行業利潤 | 2013年家具行業實現產品銷售利潤762.55億元;實現利潤總額為403.88億元。 |
資料來源:前瞻產業研究院家具行業研究小組整理
具體內容詳見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3-2017年中國家具行業市場需求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家具行業國內領先企業
連華豐家俱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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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富沃德家私有限公司
山東鳳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美克國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青島良木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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