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藥店
連鎖藥店是指在一個連鎖總部統一管轄下,將有著共同的理念、經濟利益、服務管理規范的眾多藥店,以統一進貨或授權特許等方式連接起來,實現統一標準化經營,共享規模效益的一種組織形式。
- 詞條目錄
- 1.1 (一)連鎖藥店行業定義
- 1.2 (二)連鎖藥店行業主要產品分類
- 2.1 (一)連鎖藥店行業政策環境分析
- 2.2 (二)連鎖藥店行業需求環境分析
- 7.1 (一)供應商議價能力分析
- 7.2 (二)購買商議價能力分析
- 7.3 (三)行業替代品威脅分析
- 7.4 (四)行業潛在進入者分析
- 7.5 (五)行業現有全國性企業競爭分析
一、連鎖藥店行業定義與分類
(一)連鎖藥店行業定義
連鎖藥店是指在一個連鎖總部統一管轄下,將有著共同的理念、經濟利益、服務管理規范的眾多藥店,以統一進貨或授權特許等方式連接起來,實現統一標準化經營,共享規模效益的一種組織形式。
(二)連鎖藥店行業主要產品分類
從連鎖藥店分類來看:(1)按連鎖區域不同劃分,可分為全國性連鎖藥店、跨區域連鎖藥店和地市連鎖藥店;(2)按所有權不同劃分,可分為直營連鎖藥店和加盟連鎖藥店。其中直營連鎖藥店是指所有藥店同屬一個業主所有和管理,其規模沒有限制,各分店也有標準化的店面布置、服務和價格,商品結構、藥店名稱、商標也都相同;加盟連鎖藥店是加盟權利所有者即加盟總部與加盟者簽訂合約后,由加盟總部授予加盟者使用連鎖公司名稱、識別體系和商標。加盟者通常必須依合約支付銷售額的某百分比給加盟總部作為權利金,加盟總部則提供商店選址、店面布置、商品結構、廣告促銷、員工訓練及管理技術給加盟者。
二、連鎖藥店行業發展環境分析
(一)連鎖藥店行業政策環境分析
近年來我國連鎖藥店行業主要政策規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相關制度 | 時間 | 主要內容 | 政策解讀 |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 | 2000年1月1日 | 使用安全、療效確切、質量穩定、使用方便的藥品被劃為非處方藥,其他則劃為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 | 藥品分類管理辦法的施行,使得"大病去醫院、小病到藥店"成為行業風潮,也使得零售藥店的社會服務功能被社會大眾認可。 |
《關于進行藥品零售跨省連鎖企業試點工作的通知》 | 2000年4月20日 | 積極支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認定的試點企業在本省(區、市)內建立藥品零售連鎖企業,不得拖延或拒絕審查,不得限制連鎖門店的數量。 | 在這一政策的支持下,跨省跨區發展使"圈地運動"在藥店行業興起,連鎖經營逐步在藥品零售市場占據了主導地位,并在整頓和規范藥品流通秩序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 2000年4月23日 | 規定在2004年底全面完成我國藥品經營企業的GSP改造和GSP認證工作,逾期未通過認證的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資格將被取消。 |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從此有了"上崗證書"。GSP也成為藥品經營企業準入的一道門檻。 |
《藥品注冊管理辦法》 | 2002年12月1日 | 將原來分散在省一級的藥品審批權收歸國家,制定統一的"國藥準字"。 | 此舉意在解決藥品審批標準不一、地方保護主義盛行、藥品全國流動困難等諸多難題。 |
《關于做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實施工作的通知》 | 2005年8月12日 | 規定自2006年1月1日開始,所有處方藥均須憑處方購買。 | "限售令"讓藥店第一次遭遇考驗。此后,加強藥店的專業服務能力,培訓更多的執業醫師,進行OTC的品類管理等,藥店經營者開始謀劃限售令下的藥店出路。 |
《關于開展藥品零售企業設置中醫坐堂試點工作的通知》 | 2007年10月11日 | 試點地區縣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中醫坐堂醫診所管理辦法》、《中醫坐堂醫診所基本標準》對藥品零售企業申請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進行審批。在試點工作期間,中醫坐堂醫診所作為醫療機構類別第六部分進行注冊。對審批合格后設置的中醫坐堂醫診所的執業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 "藥店+診所"的模式一直是特色店,尤其是中藥特色店的夢想。國家政策的支持讓大健康藥店在未來更有可為。 |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的通知》 | 2009年9月28日 | ,公布了國家基本藥物的零售指導價格,共涉及2349個具體劑型規格品種,規定醫藥零售企業不得以高于零售指導價格銷售藥品。 | 藥品價格管理辦法的出臺,對于進一步規范行業秩序、促進行業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
《改革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的形成機制的意見》 | 2009年11月23日 | 調整政府管理藥品價格范圍,藥品價格實行分級管理,政府制定公布藥品指導價格,生產經營單位自主確定實際購銷價格,政府制定藥品價格原則上按照通用名制醫藥流通環節差價率,改革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銷售加成政策,規范藥品市場交易價格行為。 |
(二)連鎖藥店行業需求環境分析
下面顯示2008年按年齡劃分的調查地區居民慢性病患病率。2008年在我國調查地區居民中,慢性病患病率最高的為65歲及以上居民,慢性病患病率為645.40‰;其次是55-64歲居民,慢性病患病率為419.90‰;45-54歲居民位居第三,慢性病患病率為259.50‰;慢性病患病率最低的是0-4歲居民,慢性病患病率僅為6.40‰。
三、連鎖藥店行業價值鏈
從連鎖藥店所處的價值鏈來看,目前我國連鎖藥店在醫藥產業價值鏈中已經占據了較為重要的地位,但藥品銷售的主要陣地仍是醫院藥房。
四、連鎖藥店行業發展狀況分析
從下圖可以看出,自2005年起我國連鎖零售藥店數量呈逐年遞增趨勢,2005年連鎖藥店企業數量為1753家,較上年同期增長24.59%,為近年來增長最快的年份。截至2012年底,我國連鎖藥店企業數量為2607家,較上年增加306家,增幅為13.30%。
具體內容詳見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5-2020年中國連鎖藥店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五、國際連鎖藥店行業知名企業
美國Walgreens公司
美國CVS公司
美國Rite Aid公司
日本Matsumoto Kiyoshi
六、中國連鎖藥店行業領先企業
中國海王星辰連鎖藥店有限公司
重慶桐君閣大藥房連鎖有限責任公司
國藥控股國大藥房有限公司
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大參林連鎖藥店有限公司
重慶和平藥房連鎖有限責任公司
湖北同濟堂藥房有限公司
云南鴻翔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遼寧成大方圓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七、中國連鎖藥店行業五力競爭模型分析
(一)供應商議價能力分析
藥品供應商對藥店連鎖企業的競爭能力表現在要求提高其供應藥品的價格。藥品供應商的集中程度和可替代性等因素會影響其議價能力,如果集中程度小而替代性弱則供應商會對藥店施加較大的壓力,反之則壓力較小。
總體來看,目前我國的的連鎖藥店行業藥店數量較多,市場競爭激烈,除少數規模較大的連鎖企業以外,大多數企業的供應商議價能力較弱。
(二)購買商議價能力分析
在新形態的藥店沒有出現之前,消費者對藥店的選擇是有限的,在價格和藥品差異都不大的情況下,連鎖藥店有其自身的網絡優勢。但是,當出現更多選擇時,消費者自然會對欲購買的產品作出全面的評估,從而選擇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產品,其議價能力自然提高,同時給藥店的發展帶來壓力。
從目前我國連鎖藥店行業來看,雖然主要產品均會采用明碼標價的形式出售,消費者也不會就具體產品砍價,但是,目前藥店數量眾多,同類藥品的數量也較多,消費者選擇的余地較大,因此具有較強的議價能力。
(三)行業替代品威脅分析
從產品來看,連鎖藥店以藥品出售為主要業務,目前藥品不存在替代產品,因此連鎖藥店也不存在替代者。但是,隨著連鎖藥店多元化經營成為一種常態,化妝品專賣店、保健品專賣店、超市等將會在非藥品業務領域對連鎖藥店構成一定的替代關系,其所面臨的替代者威脅也越來越大。
(四)行業潛在進入者分析
目前我國連鎖藥店行業的新進入威脅主要來自新增門店的威脅。目前在我國連鎖藥店行業,一心堂、健之佳等幾家連鎖藥店企業均將企業上市納入規劃。
(五)行業現有全國性企業競爭分析
從銷售收入規模來看,目前我國全國性連鎖藥店企業可以分為兩個競爭梯隊,其中國藥控股國大藥房有限公司、中國海王星辰連鎖藥店有限公司屬于第一梯隊,2;處于第二梯隊的企業主要為中聯大藥房和北京同仁堂商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雖然其全國化的市場布局已經展開,但是其規模還相對較小,對于第一梯隊的企業的競爭壓力較小。
公司名稱 | 直營 | 銷售額 | 分布城市 |
國藥控股國大藥房有限公司 | 2034 | 476000 | 北京、上海、天津、遼寧、山東、湖南、山西、河南、河北、寧夏、廣東、浙江、福建等 |
中國海王星辰連鎖藥店有限公司 | 2132 | 436000 | 深圳、廣州、大連、上海、杭州、蘇州、寧波、成都、青島、濰坊、昆明、天津等 |
中聯大藥房 | 560 | 116000 | 廣東省,湖北省,四川省,重慶市、福建省,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南京市,海口市,貴陽市,南寧市等 |
北京同仁堂商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274 | 61199.25 | 北京、山西、河北、內蒙古、重慶、陜西、遼寧、河北、廣東、貴州、湖北、黑龍江、山東、云南、江蘇、河南等 |
注:中聯大藥房和北京同仁堂商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雖然藥店數量較少,但其跨越范圍較廣,因此將其劃入全國性連鎖藥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