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建筑
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綠色建筑包括在建筑生命周期的各個階段,在同等的舒適度與服務的前提下,規劃、建造并運營比傳統解決方案效率更高、更健康且可持續性更強的解決方案。
- 詞條目錄
- 2.1 綠色建筑政策與標準規范
- 2.2 綠色建筑政策導向分析與預測
綠色建筑行業定義及分類
綠色建筑行業定義
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綠色建筑包括在建筑生命周期的各個階段,在同等的舒適度與服務的前提下,規劃、建造并運營比傳統解決方案效率更高、更健康且可持續性更強的解決方案。
因此,本報告中,參與綠色建筑的規劃設計、評價認證標志及建筑材料設備供應的企業均可視為綠色建筑行業參與的主體。
綠色建筑行業特點
綠色建筑最大的特點是強調在建筑的生命周期內節約資源以及對環境的保護,其目標涵蓋了能源環境目標、人居環境目標、經濟價值目標、和諧共生目標。
目標 | 內容 |
能源環境目標 | 綠色建筑要實現節地、節水、節材、節能(4R)目標;綠色建筑在生命周期幸福微甜中減少廢棄物、廢水、廢氣的排放。降低對環境的影響。 |
人居環境目標 | 綠色建筑要滿足人居的安全性、耐久性、舒適性、健康與衛生性要求。 |
經濟價值目標 | 綠色建筑在消耗和轉化資源的同時,一方面要高效的利用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的經濟性,另一方面要促進相關資源價值提升。 |
和諧共生目標 | 綠色建筑在生命周期過程中實現能源資源目標、人居環境目標、生態環境目標的和諧統一,達到人、自然、建筑的和諧統一。 |
綠色建筑技術的定義
綠色建筑技術是綠色建筑科學技術和工程技術相結合的產物,它包括設計理論的更新、新型建材的研制、施工工藝的改進、節能型建筑設備的研制等內容。
綠色建筑行業政策環境分析
綠色建筑政策與標準規范
我國關于綠色建筑的政策與標準規范如下表所示:
時間 | 政策 | 主要內容 |
2005年10月 | 建設部、科技部聯合發布的《綠色建筑技術導則》 | 中國第一個頒布的關于綠色建筑的技術規范,明確了發展綠色建筑的原則和技術要求。 |
2006年6月 | 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 | 《標準》用于評價住宅建筑和辦公建筑、商場、賓館等公共建筑。《標準》的評價指標體系包括以下六大指標: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等。 |
2006年10月 | 財政部、建設部《關于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實施意見》 | 此意見倡導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的規模化應用。 |
2007年9月 | 建設部《綠色施工導則》 | 《導則》提出,綠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設中,在保證質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過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與減少對環境負面影響的施工活動,實現四節一環保(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環境保護)。 |
2007年10月 | 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實施細則》 | 該《細則》指出評價標識低至高分為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三個等級,對于同一星級的建筑,用分數區別,在標志和證書中予以體現。 |
2008年 | 《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 | 該《辦法》提出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及申請程序。 |
2008年10月 | 國務院《民用建筑節能條例》 | 該《條例》要求: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筑,在保證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 |
2009年3月 | 財政部、建設部共同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實施意見》 | 該《意見》中提出,在全國范圍實施“太陽能屋頂計劃”。 |
2009年3月 | 財政部、建設部共同發布《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 該《辦法》規定,2009年補助標準原則上定為20元/WP。 |
2011年3月 | 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通知》 | 該《通知》指出到2020年,實現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消費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到2015年底,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25億平方米以上,形成常規能源替代能力3000萬噸標準煤。 |
2012年1月 | 建設部《建筑遮陽熱舒適、視覺舒適性能檢測方法》 | 建筑工業行業產品標準。 |
2012年 | 《綠色工業建筑評價標準》、《綠色醫院建筑評價標準》、《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標準》、《綠色商店建筑評價標準》、《綠色建筑檢測技術標準》、《綠色校園評價標準》、《綠色城區評價標準》 | 針對不同綠色建筑項目的評價標準進行了細化,覆蓋工業建筑、醫院建筑、辦公建筑、商店建筑、校園建筑等。 |
2013年1月 | 《綠色建筑行動方案》、《關于加強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和??案工作的通知》 | 《關于加強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和備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盛自治區住房落實工作,加強和規范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評審管理。從轉變城鄉建設發展模式出發,以推廣綠色建筑為重要抓手,制定相應的激勵政策與措施,大力引導和推動綠色建筑發展。而《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則對具體的綠色節能標準,措施以及補貼政策做出詳細要求,綠色建筑政策支持力度呈現加強態勢。 |
2013年4月 | 《綠色建筑行動方案》 | 提出“十二五”期間,完成新建綠色建筑10億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同時還對“十二五”期間綠色建筑的方案、政策支持等予以明確。 |
綠色建筑政策導向分析與預測
(1)中央政府政策導向分析與預測
我國中央政府對綠色建筑的政策導向如下表所示:
部門 | 規劃 | 主要內容 |
國務院 | 《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 | 將“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作為重點領域“城鎮化與城市發展”下的優先項目。中國綠色建筑發展總體戰略目標是以實現國家“十二五”規劃約束性指標為契機,促進綠色建筑發展,大力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通過實現綠色建筑的“四節一環保”推動中國可持續發展。 |
國務院 | 《“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 | 明確提出發展綠色建筑的重點任務,即大力推動綠色建筑發展,實現綠色建筑普及化,具體要求:1)明確“十二五”期間綠色建筑發展目標、重點工作和保障措施;2)研究出臺促進綠色建筑發展的政策;3)繼續完善綠色建筑標準體系,鼓勵地方制定更加嚴格的綠色建筑標準;4)開展綠色建筑相關示范;5)加快綠色建筑相關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開發及推廣力度;6)加大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實施力度。 |
住建部 | 《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征求 | 綠色建筑行動是用綠色理念指導城鄉建設,明確發展方向。行動方案要求:在政府投資建筑、商業房地產開發、工業建筑、新農村建筑等領域全面推進綠色建筑。政府辦公建筑、學校、醫院、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等逐步執行強制性綠色建筑標準。重點任務包括: |
意見稿)》(2011年7月) | 1)建立健全綠色建筑標準和規范、積極推進綠色規劃、推進綠色建筑規模化建設、開展低碳生態城示范。2)引導農村綠色住宅建設、加快實施存量建筑改造、推進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利用、開展城市供熱系統改造。3)加快技術研發推廣、大力發展綠色建材產業。4)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和水資源綜合利用、嚴格建筑拆除管理、促進住宅產業化。 | |
住建部 | 《“十二五”建筑節能規劃(征求意見稿)》 | “十二五”期間發展綠色建筑的重點任務是大力推動綠色建筑發展,實現綠色建筑普及化。一是積極推進綠色規劃。二是大力促進城鎮綠色建筑發展。三是嚴格綠色建筑建設全過程監督管理。 |
財政部、住建部 | 《關于綠色重點小城鎮試點示范的實施意見》及《綠色低碳重點小城鎮建設評價指標(試行)》 | 通過國家項目的支持,帶動綠色建筑從大城市向小城鎮發展,引導我國的城市化建設朝著正確方向發展。 |
財政部、住建部 |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 將對區域性大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設項目給予貸款貼息和財政補助上的資金支持。其中,明確規定對盈利性弱、公益性較強的改、擴建項目,將給予最高2000萬元的財政補助資金。 |
財政部、住建部 | 《關于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財建【2012】167號) | 明確建立財政激勵機制手段,對綠色建筑的增長量提出要求,同時首次提出國家層面的綠色建筑補貼標準。 |
科技部 | 《“十二五”綠色建筑科技發展專項規劃》 | 依靠科技進步,推進綠色建筑規模化建設,顯著提升我國綠色建筑技術自主創新能力,加速提升綠色建筑規劃設計能力、技術整裝能力、工程實施能力、運營管理能力,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改變建筑業發展方式。其中包括:突破一批綠色建筑關鍵技術;建立較完備的綠色建筑評價技術和標準體系;研發一批綠色建筑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新型施工裝備;推動綠色建筑規模化應用示范;組建多層級的綠色建筑技術研發平臺。 |
(2)地方政府政策導向分析與預測
截至2012年,全國共有14個省市編制了地方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具體的政策導向如下表所示:
地區 | 政策 | 主要內容 |
深圳 | 《深圳市綠色建筑評價規范》 | 深圳地區設立綠色建筑獎勵專項資金,對于獲得較高等級綠色認證的項目,在招標政策、資金補貼等方面給予一定的獎勵和優惠。 |
上海 | 《上海市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實施辦法(試行)》 | 應用可再生能源的,房地產企業能拿到50元/平方米的政策鼓勵。 |
重慶 | 《重慶市綠色建筑評價標 | 取得重慶市綠色建筑竣工標識的工程項目,可按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申請享受國家及重慶市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按計劃,在“十二五”期間,重慶將建設1000萬平方米以上的綠色建筑。 |
識管理辦法》(試行) | ||
江蘇 | 《江蘇省建筑節能管理辦法》 | 設立了“節能減排(建筑節能)專項引導資金(每個區域補貼1500萬元)”,要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區”新開工項目中,綠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項目比例不低于50%,且其中50%的綠色建筑至少達到二星級。 |
北京 | 《北京市“十二五”時期民用建筑節能規劃》 | 提出了北京市建筑節能的發展目標、重點工作任務和保障措施。將綠色建筑和住宅產業化工作實現新突破。在未來科技城、麗澤金融商務區、海淀北部新區等組織綠色建筑園區的試點示范。綠色建筑由單體建筑向綠色園區擴展,重要功能園區和政府投資項目均要達到綠色建筑標準。“十二五”時期建成綠色建筑3500萬平方米,到2015年產業化施工的住宅達到當年建筑量的30%以上。 |
河北 | 《河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 | 專設一章對“可再生能源利用”做了規定。強化財稅支持。采取財政貼息、財政補助、稅收優惠等措施,支持發展綠色建筑。在綠色建筑的建設中,對規模化、一體化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可適當給予減免所得稅等。如邢臺市對2007年1月1日后開工的太陽能建筑一體化項目,給予城市建設配套費減免50%優惠等。 |
山東 | 《關于積極促進綠色建筑發展的意見》 | “十二五”期間,政府投資的項目全部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規劃、設計、建設、使用,城市新區、新批經濟開發區內的新建建筑全部滿足綠色建筑技術要求,創建一批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綠色建筑區域示范項目。 |
武漢 | 《武漢市綠色建筑管理試行辦法》 | 明確市政府設立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用于獎勵和扶持綠色建筑試點示范工程。 |
綠色建筑行業發展狀況分析
截至2013年1月,全國已評出742項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總建筑面積達到7581萬平方米,其中設計標識項目694項,建筑面積為7066萬平方米;運行標識項目48項,建筑面積為515萬平方米。
截至2012年,全國共評出978項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總建筑面積超過1億平方米。其中,設計標識項目919項,占總數的94%;運行標識59項,占總數的6%;居住建筑占55%,公共建筑占45%,獲得綠色建筑標識項目的建筑面積平均在10萬平方米左右,項目規模較國外綠色建筑標識項目大很多。近3年,我國每年產生的綠色建筑項目數量和建筑面積均超過了前幾年同類數據的總和。
具體內容詳見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4-2018年中國綠色建筑行業發展模式與投資預測分析報告》。
綠色建筑行業國內領先企業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上海分院
阿特金斯(中國)有限公司
美國EMSI環境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北京達實德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萬都時代綠色建筑技術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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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天津分院
朗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