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園區
化工園區,國際上通常是指在符合一定的自然資源和環境條件要求的特定區域內,依靠主要消費區和資源來源地,占有充足的水源保證或有較強自凈能力的納污水域,且交通條件便利、物流發達、配套產業比較完善的地區,以石化化工產業為紐帶形成的加工體系匹配、產業聯系緊密、原料互供、物流成熟完善、公用工程專用、環境污染統一治理、管理統一規范、資源利用高效的產業聚集地。
化工園區行業定義及分類
化工園區行業定義
化工園區,國際上通常是指在符合一定的自然資源和環境條件要求的特定區域內,依靠主要消費區和資源來源地,占有充足的水源保證或有較強自凈能力的納污水域,且交通條件便利、物流發達、配套產業比較完善的地區,以石化化工產業為紐帶形成的加工體系匹配、產業聯系緊密、原料互供、物流成熟完善、公用工程專用、環境污染統一治理、管理統一規范、資源利用高效的產業聚集地。
化工園區產品分類
化工園區的建設對我國化工業發展具有重要作用,是我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實現集約化發展的基本特征之一。我國化工園區按照產業類型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類型 | 特點 | 典型案例 |
大型石油化工型 | 這類化工園區是以世界級規模煉油裝置為龍頭,以產業和產品鏈的銜接為紐帶,采用國際化的經營理念和開放式的管理模式,統一規劃,協調發展。這類化工園區規模巨大,與國際接軌,大多建在大型港口或是航空港等交通、物流便利的地區。 | 上海化學工業區、南京化工園區、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天津臨港工業區、惠州化工園區、福建泉港化學工業園區等。 |
精細化工型 | 這類化工園區一般為中小型化工園區,以精細或專用化學品以及非大宗合成材料為主,大都各具特色。 | 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常熟國際氟化工園區、常州化工開發區、泰興化工園區、張家港經濟開發區化工園區等。其中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圍繞特種有機原料、材料進行開發;常熟國際氟化工園區主要開發氟化工產品;常州化工開發區主要開發ABS、PVC等產品;泰興化工園區主要開發燒堿、氯、聚丙系列產品;張家港經濟開發區化工園區主要開發合成材料等。 |
城市搬遷型 | 這類化工園區是結合城市發展規劃,將原來分散在城區的老化工企業,集中搬遷到規劃建設的化工園區。這些化工園區的建設,既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也符合企業發展的需要 | 天津開發區化學工業區、河北滄州臨港化學工業園、合肥化工園區等 |
老企業擴張型 | 這類化工園區一般是在原有企業的基礎上,以特色產品為核心,輻射、擴張而建設的化工園區,產業基礎比較扎實,產品特色比較鮮明,對外商和其他投資者也有較強的吸引力。這類化工園區一般在內陸地區,通常稱為“內陸園區”。 | 齊魯化學工業園等 |
化工園區主要特點
我國化工園區的設立是在開發區的建設熱潮中發展起來的,但它的發展主要以石油化工的發展為依托,具有獨特的內在特征,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園內產品關聯性強
由于化工行業的特點是產品鏈長,關聯度高,上道工序的產品常常是下道工序的原料,生產裝置可以通過管道鏈接。化工園區的建設不僅可節省原料運輸費用,而且將相互關聯的化工裝置或企業集聚在一起,有利于生產控制、安全操作,有利于"三廢"的集中治理,能提高行業的整體水平,推動產業結構的調整,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
(2)存在潛在高危性
由于化工產品的性質,決定了化工園區具有潛在高危性,化工園區內化工企業集中,易燃、易爆、有毒等重大危險源眾多,一旦發生事故,后果將十分嚴重。因此,化工園區的安全管理顯得極其重要,各化工園區都建有事故池,將事故預案、應急指揮中心等安全消防措施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
(3)園區資源、耗能需求大
化工產業是資金密集型產業,需要投入巨資才能使一套石化裝置建成投產,相應對資源、能源的消耗量較大,這就要求化工園區內上下游企業合理布局,上下游產品連接成鏈,關聯產品復合成網,資源實現綜合利用。通過應用化工系統工程的方法,優化物質流、能量流、信息流,使之高度集成,形成共享資源和互換產品、副產品的產業共生鏈網,以達到環境友好,資源、能源與原材料等的最優化利用。化工園區逐漸成為我國實施循環經濟的重要載體。
化工園區管理模式分析
管理模式是管理體制的具體體現。我國的大部分化工園區,管理模式大體上可歸納為以下三種:即政府型、協作型、公司型。
(1)政府型管理模式
政府型管理模式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縱向協調型"管理模式,另一種是"集中管理型"管理模式。"縱向協調型"管理模式由所在城市的政府全面領導園區的建設與管理,設置管理委員會,成員由原政府行業或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園區內各類企業的行業管理和日常管理仍由原行業主管部門履行,管委會只負責在各部門之間進行協調,不直接參與園區的日常建設管理和經營管理(如下圖表所示)。所在區縣政府負責園區內的公安、消防、衛生、網點等的管理。
"集中管理型"管理模式由市政府在園區設立專門的派出機構--管委會全面管理園區的建設和發展,具有較大的經濟管理權限和相應的行政職能。管委會可自行設置規劃、土地、項目審批、財政、稅務、勞動人事、工商行政等部門,可享受城市的各級管理部門的權限,同時也接受主管部門必要的指導和制約,真正體現了"小政府、大社會"的特點(如下圖表所示)。
(2)協作型管理模式
協作型管理模式(也稱混合型)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政企合一"模式,另一種是"政企分開型"管理模式。
"政企合一"模式就是在管委會下設一個開發公司,管委會負責決策、職能管理以及服務性工作,而開發公司則負責園區內的基礎設施建設。這種開發公司盡管是經濟實體,但管理行為很大程度上仍然是行政性的(如下圖表所示)。管委會和開發公司在人員設置上相互混合,負責人通常是互相兼任,即是通常所說的"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在這種管理模式下,政府的管理具有雙重性質,不僅行使審批、規劃、協調等行政職權,同時還負責資金籌措、開發建設等具體經營事務,而開發公司和專業公司基本上沒有自我決策權。
"政企分開型"管理模式是管委會作為地方政府的派出機構,行使政府管理職權,不運用行政權力干預企業的經營活動,只起監督協調作用。而開發公司作為獨立的經濟法人,實現企業內部的自我管理,從而實現政府的行政權與企業的經營權相分離。政企分開模式,目前為我國大多數園區所采用。根據具體情況不同,又可分為三種類別:
①管委會與總公司并存,既設有管委會,又設開發公司,管委會負責宏觀決策,監督、協調和項目審批,開發公司負責項目引進,經營各種基礎設施。
②管委會與專業公司并存,設立管委會和各種專業公司,由專業公司負責各項基礎設施的建設。
③管委會與聯合公司并存,管委會作為政府派出機構行使管理職權,而負責園區建設及項目引進的開發公司是由管委會與其他企業共同出資建立的股份公司。
(3)公司型管理模式
公司型管理模式又被稱為企業型管理模式。這種管理模式主要是以企業作為園區的開發者與管理者。目前在縣、鄉(鎮)級的園區中使用較多,縣、鄉政府并不設立派出機構,而是通過建立開發公司作為經濟法人,組織區內的經濟活動,并承擔部分政府職能,如協調職能等。總公司直接向所在地區政府負責,實行承包經營,擔負土地開發、項目招標、建設管理、企業管理、行業管理和規劃管理等職能,而園區的其他管理事務,如勞動人事、財政稅收、工商行政、公共安全等,主要還是依靠政府的相關職能部門(如下圖表所示)。
(4)三種管理模式的比較
綜合上述內容,在園區所處不同階段、不同地區的化工園區所適合的管理模式也有所區別。
管理模式 | 適用階段 | 適用地區 |
政府型 | 適合于園區建設的早期,以加強政府的宏觀調控職能和工作力度,進行建設初期的資源投入和規劃。 | 政府型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適用于經濟不太發達或缺乏開發、運作經驗的地區。 |
混合型 | 適合于逐漸進入正常運營和管理階段后的園區。在政企分開的管理模式下,管委會不直接運用行政權力干預企業的經營活動,只起監督協調作用;開發公司作為獨立的經濟法人,實現企業內部的自我管理。混合型模式兼顧了行政職能和效益目標。 | 混合型則適用于其他兩種情形之外的廣大中等發達地區。 |
公司型 | 適合于已經發展成熟的園區。以利潤和服務為導向的公司型管理模式能夠有效提高運營效率,建立根植性網絡,提升園區競爭力。 | 公司型適用于經濟發達,與國外交流多、信息靈的地區采用。 |
化工園區行業發展狀況分析
化工園區與石油化工行業緊密相連,前瞻通過石油化工行業企業數量區域分布與資產規模的區域分布來反映化工園區的區域分布情況。從近兩年的數據可以看出,我國石油化工企業主要集中在華東地區,2012年的企業數占比達到50.79%,在全國占有絕對優勢地位;排名第二和第三的分別是華南地區和華中地區,占比分別為19.94%和8.77%;其他地區企業數占比均在8%以下,尤其是西北地區,石油化工企業數占比僅為1.75%。
2011-2012年,石油化工行業資產規模分地區來看最多的是華東地區,2012年華東地區占比達到了51.69%;其次是華南地區和東北地區,分別占14.44%和9.25%;其他地區占比均在9%以下。
具體內容詳見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3-2017年中國化工園區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化工園區行業國內領先案例
上海化學工業區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大亞灣)園區
南京化學工業園區
中國精細化工(泰興)開發園區
中國氟化學工業園
中國化工新材料(嘉興)園區
張家港化學工業園區
吉林化學工業循環經濟示范園區
重慶(長壽)化工園區
深圳新興產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