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服務熱線400-068-7188

特許經營

簡體 | 繁體 | 分享 | e 100
編輯次數: 7 次  更新時間: 2015-09-10 11:17:16

 特許經營是21世紀主流的商業經營模式,作為一種經營方法,可以向任何行業領域擴張。中國商務部將特許經營定義為,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同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

特許經營行業定義與分類

特許經營行業定義

特許經營是21世紀主流的商業經營模式,作為一種經營方法,可以向任何行業領域擴張。中國商務部將特許經營定義為,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同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

特許經營有四個基本要素:一是特許人必須是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二是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之間是一種合同關系,特許經營本質上是一種民事行為;三是被特許人應當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四是被特許人應當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

特許經營行業分類

按特許權授予方式分類

特許經營根據特許權授予方式的不同可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1、一般特許經營

一般特許經營是最常見的形式,特許人向受許人授予產品、商標、店名、經營模式等特許權,受許人使用這些特許權進行經營,并為此支付一定的費用。

2、委托特許經營

特許人把自己的產品、商標、店名、經營模式等特許權出售給一個代理人,由該代理人代表特許人向其所負責地區內的加盟申請者授予特許權,(或特許人授權代理人代表特許人在其所負責地區內為其招募受許人),并為受許人提供指導、培訓、咨詢、監督和支持。代理人自己并不直接經營,而是采取轉嫁他人的方式開發和經營。跨國特許經營往往采取這種方式。

3、發展特許經營

這是指受許人在向特許人購買了特許經營權的同時,也購買了在一個區域內再建若干家分部的特許權。受許人有了這個權力,一旦事業發展順利,就可以在該地區內,根據本部經營發展的需要再建若干家分部,而不必向特許人重新申請。

4、復合特許經營

這是指特許人將一定區域內的獨占特許權授予受許人,受許人在該地區內可以獨自經營,也可以再次授權給下一個受許人經營特許業務。即該受許人既是受許人身份,同時又是這一區域內的特許人身份。受許人支付給特許人的特許費一般根據區域內的常住人口數量確定,若他再將特許權轉讓給他人,那么,原先該受許人從他人手中收取的加盟費和權益金須按一定比例上交給特許人。

按特許人與受許人的身份分類

按照受許人可將特許經營分為以下兩類:

1、直接特許

特許人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特許經營申請者,獲得特許經營權的受許人按照特許經營合同設立特許經營點,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再行轉讓特許權。一般特許經營和發展特許經營這屬于這種類型。前文所講的單店特許經營也屬于這種類型。

2、區域特許

由特許人將在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受許人,該受許人可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者,也可由自己在該地區開設特許經營點,從事經營活動。如前文所講,它又分為區域直接特許和區域復合特許經營兩種類型。

按特許的內容分類

按特許的內容分,特許經營可分為以下三類:

1、商品商標特許經營或稱產品和品牌特許經營(Product And Trade Name Franchising)

它指的是,受許人使用特許人的品牌和營銷方法來批發、銷售特許人的產品。作為加盟商的受許人仍保持其原有企業的商號,單一地或在銷售其他商品的同時銷售特許人生產并取得商標所有權的產品。其實質就是,大制造商為名牌化產品尋找銷路,授權受許人進行商業開發的權利。此類受許人通常屬于零售商一級,在汽車銷售、加油站、大眾消費品、化妝品等行業較常見。

這種類別又可細分為商標特許、產品特許、品牌特許。

2、生產特許經營(Production Franchising)

它指的是,受許人自己投資建廠,使用特許人的專利、技術、設計和生產標準來加工或制造取得特許權的產品,然后向批發商或零售商出售,受許人不與最終用戶(消費者)直接交易。特許人有權維護其企業的信譽,要求受許人按規定的技術和方法從事生產加工,保證產品的質量始終如一,以保護其商標及商號的信譽。同時特許人有權過問受許人對產品的廣告宣傳及推銷方法。該類型的特許經營往往涉及到專利或專有技術訣竅的使用許可。典型的案例比如有可口可樂的灌裝廠。

3、經營模式特許經營或特許加盟連鎖(Business Format Franchising or Franchise Chain)

該形式的特許經營也稱"公司特許經營"(Corporation Franchise)或"交鑰匙特許經營"(Turn-key Franchise)。即加盟者按總部的全套經營模式進行經營。主要特征是受許人有權使用特許人的商標、商號名稱、企業標識及廣告宣傳,完全按照特許人的模式來經營;受許人在公眾中完全以特許人企業的形象出現;特許人對受許人的內部管理、市場營銷等方面具有很強的控制。此類特許經營越來越成為當今主導的模式,它集中體現了特許經營的優勢。目前在很多行業迅速推廣。

特許經營行業政策環境分析

◆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2007年2月6日,國務院令第485號公布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與當年5月1日起實施。條例主要確立的以下五個方面的制度:

一是明確了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

二是規定了特許人的信息披露制度。條例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專設"信息披露"一章,明確規定特許人應當建立并實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特別是,條例還對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完整、準確,不得遺漏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作出了明確規定。

三是確立了特許人備案制度。為了便于商務主管部門及時了解、掌握特許人的數量等有關情況,有針對性地對特許經營活動進行規范、監督,???為了有助于潛在的投資者了解特許人的基本情況,作出恰當的投資決策,同時有利于形成對特許人的社會監督,條例確立了特許人備案制度。

四是對規范特許經營合同作出了規定。特許經營合同,是明確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之間權利義務的依據。特許經營活動在實踐中出現的不少問題和糾紛,與特許經營合同不夠規范有直接關系。為此,條例從三個方面進行了規范。

五是規定了特許人和被特許人的行為規范。條例針對特許經營活動本身的特點以及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重點對特許人的行為規范作了規定。對被特許人的行為規范,條例也作了相應規定,主要是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轉讓特許經營權;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為了保證各項制度切實得以落實,條例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違法行為,包括特許人不具備相應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未依照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特許人違反有關行為規范以及違反信息披露要求等,均規定了明確、嚴格的法律責任。從條例規定的法律責任的種類看,除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外,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特別是,條例針對特許經營活動的特點,規定對特許人的違法行為可以予以公告,通過社會輿論和市場的壓力,促使特許人依法辦事,改正違法行為。

此外,特許經營活動經常會涉及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等民事責任,而條例所規定的法律責任則主要是違反管理性要求所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這主要是考慮到,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民事法律對民事責任的承擔都有規定,特許經營活動中的民事責任問題應當通過民事法律來解決。因此,條例作為行政法規,對于當事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沒有規定。

◆ 《中國特許經營管理師職業資格標準》CGCC/Z0005-2007

《中國特許經營管理師職業資格標準》由中國商業聯合會頒布,該標準與2007年7月15日正式實施。特許經營管理師職業資格劃分為助理特許經營管理師、特許經營管理師、高級特許經營管理師三個級別。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部門的領導、全國特許經營專家學者,國內外特許經營管理者組成的權威教援團將分別對參加中國特許經營管理師職業資格認證的企業代表進行系統化的80課時以上的特許經營理論培訓,并組織80課時的實戰考察,綜合考核后頒發由商務部、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教育部等部委認可的全國統一特許經營職業資格證書,做為從事特許經營的重要依據。

◆ 《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

2007年4月6日,商務部通過了《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于當年5月1日起實行。

《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網上備案的原則,即所有符合《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的特許人,都應當通過網上備案。為此,商務部開通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信息備案系統"。特許人都可以通過商務部網站提交所有備案材料,商務主管部門將通過該系統進行備案管理。

在備案材料方面,《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明確了10項備案應提交的材料。為便于企業提供備案材料,規定所有材料都可從網上直接提交。此外,在備案信息系統內,還對主要文字性材料設計了表格,保證提供材料的統一性和便利性。同時,《備案管理辦法》還對備案時間,信息變更、年報制度、備案監管、罰則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便于商業特許經營者遵守和執行。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確定的原則,商務主管部門是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備案管理機關。《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明確了兩級備案機關,即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向特許人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向商務部備案。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商務主管部門將對有關備案材料進行審核,并在網上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商務主管部門有權對違反《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和《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同時明確了備案的方法與程序,便于行政部門高效規范地履行職能,加強對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引導和監督。

2011年4月,為加強對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活動的管理,規范特許經營市場秩序,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商務部擬修訂《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并發布《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

◆ 《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2007年4月6日,商務部通過了《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該辦法于當年7月1日起開始實行。

《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簡稱《條例》)的基礎上,對有關問題進行了細化,對《條例》中規定的11項信息披露的每一項內容都進行了分解,對所包含內容進行了詳細說明,如規定了有些信息必須用文字說明,所有數據要提供測算依據等,提高了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同時,借鑒國際通行的做法,出于對特許人的保護,《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增加了有關特許人關聯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內容和對特許人商業秘密保護的內容。

2011年4月,為維護特許人與被特許人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商務部擬修訂《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并發布《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

◆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業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2011年2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向所轄各級法院引發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業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開創了司法審判的先河。《指導意見》主要包含以下幾個要點。

首先,《指導意見》對"經營資源"做了詳細闡述,明確了"經營資源既包括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也包括字號、商業秘密、具有獨特風格的整體營業形象,以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的未注冊商標等能夠形成某種市場競爭優勢的經營資源。"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一般不注冊商標都可以成為經營資源,它必須具備在先使用、有一定影響、能夠形成某種市場競爭優勢這三個條件,而且,這還需要憑法官的判斷裁量。因此,注冊商標仍是毫無爭議的經營資源。

其二,《指導意見》在明確"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同時,還規定了"特許人未及時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一般不影響特許經營合同的效力。"這意味著,在一般情況下,法院只根據特許經營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自愿真實締約為合同成立的條件,而不考慮其他。在司法審理進程中,這理順了合同和備案的關系,也厘清了司法審判和行政管理的區別。作為行政法規,《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了"備案"的要求,以及不備案的處罰,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這種備案不是特許經營合同成立的法定條件。不備案,特許經營合同仍對雙方當事人有約束力,也可以成就民事法律關系,但并不能免除違反行政法規的行政責任。

其三,《指導意見》對"2+1"做了分割性的規定。"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兩個直營店,并且經營時間均超過一年。特許經營合同不因特許人不具備前述條件而無效。"這一看起來顛覆了特許經營基本條件的規定,其實更明確了特許人的法律責任。在這里,特許人的"2+1"條件并沒有取消,而是更加明晰,擁有兩個以上直營店且經營時間均超過一年,是成為特許人的基本條件。但基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指導意見》規定了特許人不具備"2+1"條件時,不影響特許經營合同的成立。這一分割了行政管理要求和法律基本條件的規定,有待于法院在今后的審理實踐中去驗證。但這無疑會沖擊已有的特許門檻,增加法院區分真假特許的難度。因此,特許總部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要求,備齊"2+1"的條件,是減少不必要麻煩的前提。

其四,《指導意見》對特許人在推廣宣傳特許經業務過程中使用的廣告或者宣傳手冊的資料定義為"要約邀請",但同時規定"特許人就特許經營所做的說明和承諾對特許經營合同的訂立有重大影響的,亦可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該說明和承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近年來,關于宣傳推廣中的資料是不是合同要約,能不能被認定為是合同內容不斷引發爭議。《指導意見》認定其不是"要約"而是"要約邀請",在法律性質上明確了行為后果。作為特許企業應該注意的是,雖然一般情況下,宣傳推廣中的資料不是合同內容,但過分的渲染和承諾,對訂立合同有重大影響,企業就可能被套進去,為這樣的"宣傳推廣"承擔合同義務。

其五,《指導意見》并沒有把"信息披露"簡單定義為特許人的義務,而是從"欺詐"角度剖析了"信息披露"的作用。"對特許人欺詐的認定應綜合考慮特許人隱瞞的信息、提供的虛假信息或夸大的經營資源與合同目的的關聯性、與真實信息的背離程度及其對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和履行的影響程度等因素。""特許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隱瞞、提供或者夸大直接關系到特許經營實質內容的相關信息或經營資源,足以導致被特許人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的,被特許人可以請求撤銷或依法解除該特許經營合同。"可見,《指導意見》是將信息披露的行為和結果聯系在一起考量判斷的。另外,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后,特許人仍有披露信息的義務,如果因為"隱瞞重大變更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夸大經營資源,給被特許人從事特許業務造成實質影響的,被特許人可以請求撤銷或者依法解除該特許經營合同。"

其六,《指導意見》對"冷靜期"并沒有明確一個具體的時限,而是做出了一定條件下的限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有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后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的,從其約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未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后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的,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后的合理期限內仍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但被特許人已經實際利用經營資源的除外。"這就是說,被特許人"冷靜期"的權利不能無節制的行使,前提就是有沒有"實際利用經營資源"。

◆ "十二五"規劃與特許經營發展

2011年是我國第十二個五年計劃開始時間,2011年3月16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十二五"規劃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市場主體行為,是未來五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特許經營在落實"十二五"規劃中主要有以下六大功能。

改善食品安全與消費安全

通過提高流通的規模化和組織化程度,解決食品安全與消費安全,是流通"十二五"規劃的重要內容。特許經營以總部為依托,以規模采購、專業化管理為基礎,對眾多的網絡終端進行配送、督導、支持與管理,可以從整體上提高產品與服務的規范化、安全性和可追溯,是解決目前零售、餐飲與服務市場"散小差"的有效途徑。

促進外貿與生產企業內銷渠道建設

外貿與生產企業在拓展內銷市場過程中,除了利用超市、百貨等流通渠道,采取加盟方式建立自己的連鎖銷售網點,已被證明是一條切實可行的手段和方法。特別對于那些不了解國內分銷特點的外貿生產企業,可以發揮特許經營投資少、擴張迅速的特點,實現較短時間快速覆蓋市場,擴大銷售與品牌知名度。

促使社區服務與農村流通的升級

"十二五"規劃提出,要通過引進連鎖進社區提升社區服務的功能和品質。隨著城市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社區服務市場為連鎖企業提供了巨大的發展空間,連鎖經營也將成為提升社區服務質量的中堅力量。特許經營協會2010年推出"社區服務連鎖100品牌",主要目的就是鼓勵連鎖企業關注社區,進軍社區。

在"萬村千鄉"工程和農資連鎖快速發展的帶動下,農村消費市場和生產資料流通正在步入發展新階段,"萬村千鄉"和農資連鎖的發展,主要得益于特許加盟方式的應用,實踐證明,推廣特許經營方式有助于農村消費品和生產資料流通體系建設,而且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和空間。

創新老字號的發展模式

老字號企業通過導入特許經營尋求創新與發展,已經取得引人注目的成果。以全聚德為代表,一批老字號企業依托遍布各地的連鎖店,銷售規模和品牌知名度得到顯著提升。在自有資金不足、人才隊伍匱乏的不利條件下,特許經營有效地整合了社會資源,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利用了老字號企業的核心資產--金字招牌,使老字號企業重新煥發了活力。

推進流通業人才隊伍建設

培養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流通業人才是實現流通現代化的首要條件。特許經營在人才培養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每個特許總部就像一所培訓學院,每位加盟商及加盟店的員工進入一個特許體系后,會得到總部持續不斷的經營管理與專業技能的培訓,同時得到誠實守信、合作分享等特許經營文化的熏陶。從每年評出的優秀加盟商身上,可以感受到特許經營在塑造企業家和商業精英方面的重要作用。

 

助力服務貿易走出去戰略的實施

以特許經營方式輸出品牌和專有技術,進而帶動產品出口,擴大服務貿易規模,已經成為發達國家服務貿易的重要方式。據了解,上世紀末,美國有374家特許企業在國外開設了3.5萬個以上的特許網點,即大約有20%的美國特許品牌擁有海外的特許網點。特許經營的國際化為美國服務???易做出重要貢獻。目前,我國特許企業的國際化步伐剛剛起步,個別企業取得較理想業績。預計在不遠的將來,特許經營將在我國"走出去"戰略中占有一席之地。

特許經營行業發展狀況分析

特許經營作為新的現代商業運營組織方式,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能夠更好地為客戶服務,因而被越來越多的領域所認可。目前,我國特許經營所涉及的行業除傳統的餐飲、零售、個人服務業外,教育文化、商業服務、家庭服務、汽車服務、IT等行業也在快速推進。

據統計,2010年我國特許體系已經超過4500個,加盟店總數40萬家以上,覆蓋的行業業態超過70個,特許企業直接創造的就業崗位超過500萬個;2011年,由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發布的2011年度特許投資景氣調查和特許百強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我國特許體系已超過5000個,加盟店總數100萬以上,覆蓋的行業業態超過70個。

具體內容及最新數據詳見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5-2020年中國特許經營行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中國特許經營行業領先企業

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供銷超市有限公司

蘇果超市有限公司

李寧有限公司

中國動向(集團)有限公司

特百惠(中國)有限公司

江西汪氏蜜蜂園有限公司

北京探路者戶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羅萊家紡股份有限公司

好利來企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文章評價COMMENT

還可以輸入2000個字

評論載入中...

研究員周關注榜

 
 
AAPP
前瞻經濟學人APP下載二維碼

下載前瞻經濟學人APP

關注我們
前瞻產業研究院微信號

掃一掃關注我們

我要投稿

×
J